基金名稱 | 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 |
基金主代碼 | 002898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以運作期滾動的形式運作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6年12月1日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guī)、《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申購起始日 | 2018年12月3日 |
贖回起始日 | 2018年12月3日 |
2.1 封閉期與開放期
本基金以運作期滾動的形式運作。本基金的第一個封閉期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該日)至2年后對日(包括該日)的期間。第二個封閉期為自首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至2年后對日(包括該日)的期間,以此類推。本基金在封閉期內不辦理申購與贖回等業(yè)務,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辦理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開放期為本基金每個封閉期結束之后第一個工作日起不超過10個工作日的期間。
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的10個工作日。每個封閉期結束后或在開放期內,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或贖回的,開放期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不超過10個工作日的期間或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個工作日起恢復申購、贖回業(yè)務,開放期相應順延。具體以屆時基金管理人公告為準。
如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內未發(fā)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yè)務的,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5日將進入第二個封閉期。
2.2 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投資者辦理基金份額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為開放期內的每個工作日,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的開放日為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4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期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資者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guī)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在開放期的每個開放日內,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業(yè)務辦理時間之外提出申購、贖回或轉換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受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但在開放期最后一個開放日,投資者在基金合同約定的業(yè)務辦理時間之外提出申購、贖回或者轉換申請的,為無效申請。
(1)“未知價”原則,即申購、贖回價格以申請當日收市后計算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金額申購、份額贖回”原則,即申購以金額申請,贖回以份額申請;
(3)當日的申購與贖回申請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規(guī)定的時間以內撤銷;在當日業(yè)務辦理時間結束后不得撤銷;
(4)贖回遵循“先進先出”原則,即按照投資者認購、申購的先后次序進行順序贖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guī)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不含直銷網點)申購本基金份額,單筆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1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申購本基金份額,單筆首次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含申購費),單筆追加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20,000元(含申購費);代銷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tǒng)申購本基金份額,單筆申購申請的最低金額為1元(含申購費)?;鸸芾砣丝筛鶕袌銮闆r,調整本基金申購的最低金額。本基金的銷售機構可以根據各自的業(yè)務情況設置高于或等于基金管理人設定的上述單筆最低申購金額。投資者在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申購業(yè)務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當銷售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
本基金的申購費率由基金管理人決定,基金份額申購費用由投資者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A類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的養(yǎng)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養(yǎng)老金客戶指基本養(yǎng)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yǎng)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yǎng)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a、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b、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c、企業(yè)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d、企業(yè)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e、企業(yè)年金養(yǎng)老金產品;
f、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yè)養(yǎng)老保險等產品;
g、養(yǎng)老目標基金;
h、職業(yè)年金計劃。
如將來出現經養(yǎng)老基金監(jiān)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yǎng)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fā)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yǎng)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guī)定向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非養(yǎng)老金客戶指除養(yǎng)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通過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A類份額的養(yǎng)老金客戶) | 申購費率(申購本基金A類份額的其他投資者) |
M<100萬元 | 0.08% | 0.8% |
100萬元≤M<500萬元 | 0.05% | 0.5% |
M≥500萬元 | 每筆1,000元 |
投資者在申購C類基金份額時不需要交納申購費用。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0.0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申請贖回。但各銷售機構對交易賬戶最低份額余額有其他規(guī)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yè)務規(guī)定為準。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由基金管理人決定,對于在同一個開放期內申購后又贖回 的份額的投資人(因暫停運作而被自動贖回的除外),本基金將在基金份額持有 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并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表:
持有時間 | 贖回費率 |
在同一個開放期內申購后又贖回且持續(xù)持有期少于 7日的份額(因暫停運作而被自動贖回的除外) | 1.50% |
在同一個開放期內申購后又贖回且持續(xù)持有期不少 于7日的份額(因暫停運作而被自動贖回的除外) | 0.1% |
其他 | 0% |
(1)直銷機構: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16-17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16-17樓
法定代表人:薛愛東
直銷網點:直銷中心
直銷中心地址:上海市楊浦區(qū)大連路588號寶地廣場A座23樓
傳真:021-20513177
聯(lián)系人:孫迪
客戶服務統(tǒng)一咨詢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tǒng)一,免長途話費)
公司網站:m.zjdclaser.com.cn
無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個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其網站、基金份額銷售機構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guī)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guī)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jiān)會備案。
(2)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xié)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第一個開放期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6年8月31日《中國證券報》上的《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以下簡稱“招募說明書”)和同時發(fā)布在本公司網站(m.zjdclaser.com.cn)上的《富國兩年期理財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guī)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zjdclaser.com.cn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tǒng)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