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富國中證煤炭指數(shù)分級證券投資基金 | |
基金簡稱 | 富國中證煤炭指數(shù)分級 | |
基金主代碼 | 161032 |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5年6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據(jù)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guī)、《富國中證煤炭指數(shù)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中證煤炭指數(shù)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 |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 煤炭A基 | 煤炭B基 |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 150321 | 150322 |
基金募集申請獲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的文號 | 證監(jiān)許可[2015]931號 | |
基金募集期間 | 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止 | |
驗資機構名稱 | 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 |
募集資金劃入基金托管專戶的日期 | 2015年6月17日 | |
募集有效認購總戶數(shù)(單位:戶) | 8,800 | |
募集期間凈認購金額(單位:人民幣元) | 1,374,872,869.03 | |
認購資金在募集期間產(chǎn)生的利息(單位:人民幣元) | 66,601.70 | |
募集份額(單位:份) | 有效認購份額 | 1,374,872,869.03 |
利息結轉的份額 | 66,601.70 | |
合計 | ||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運用固有資金認購本基金情況 |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 0.00 |
占基金總份額比例 | 0% | |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無 | |
其中:募集期間基金管理人的從業(yè)人員認購本基金情況 | 認購的基金份額(單位:份) | 5,100.22 |
占基金總份額比例 | 0.0004% | |
募集期限屆滿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的條件 | 是 | |
向中國證監(jiān)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xù)獲得書面確認的日期 | 2015年6月19日 |
注:
(1)按照有關規(guī)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師費、會計師費以及與本基金有關的法定信息披露費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擔。
(2)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基金投資和研究部門負責人未認購本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經(jīng)理未認購本基金。
(4)本基金場內(nèi)認購的基金份額(本息)確認為1,264,783,770.00份,場外認購的基金份額(本息)確認為110,155,700.73份。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開始正式管理本基金。通過場外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到銷售機構的網(wǎng)點查詢交易確認情況,也可以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wǎng)站(m.zjdclaser.com.cn)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88-0688)查詢交易確認情況。通過場內(nèi)認購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以后通過上述方式查詢認購確認情況。
富國中證煤炭指數(shù)分級的申購、贖回業(yè)務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過3個月開始辦理。本基金辦理申購、贖回業(yè)務的具體時間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購、贖回開放日前在至少一種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富國煤炭A份額和富國煤炭B份額不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與贖回。在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guī)定的上市條件的情況下,富國煤炭A份額和富國煤炭B份額將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個月內(nèi)開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確定上市交易時間后,基金管理人最遲在上市前3個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網(wǎng)站上公告。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chǎn),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于上述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