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富國中證國有企業(yè)改革指數(shù)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中關于富國中證國有企業(yè)改革指數(shù)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之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場內(nèi)簡稱:國企改A,基金代碼:150209)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的相關規(guī)定: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年度外,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為“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后)+3%”,同期銀行人民幣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次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gòu)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為準。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約定年基準收益均以1.00元為基準進行計算。
鑒于2015年12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gòu)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為1.5%,因此2015年12月16日起(含該日)至下一個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含該日)期間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適用的約定年基準收益率為4.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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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具有預期風險、預期收益較低的特征,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諾或保證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持有人的約定年基準收益,在本基金存續(xù)期內(nèi)基金資產(chǎn)出現(xiàn)極端損失情況下,富國國企改革A份額持有人仍可能面臨無法取得約定應得收益乃至損失本金的風險。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chǎn),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