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優(yōu)化增強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稱“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為契約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過戶登記人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
3、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guī)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一、投資者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二、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本公司的直銷機構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花園石橋路33號花旗集團大廈5層 郵政編碼:200120傳真:021-68597788電話:021-68597979
2、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銀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聯(lián)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fā)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lián)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萬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fā)華福證券有限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興業(y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銀投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上述銷售機構或網(wǎng)點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等有關信息,請見各機構的業(yè)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和代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三、申購業(yè)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的開放日是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和贖回等業(yè)務的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時間。
若出現(xiàn)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具體業(yè)務辦理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并公告。
四、申購與贖回的數(shù)額限制
1、代銷網(wǎng)點每次申購本基金的最低金額為1,000元(含申購費)。直銷網(wǎng)點首次申購基金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20,000元,已在直銷網(wǎng)點有該基金申購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代銷網(wǎng)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wǎng)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wǎng)點最低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據(jù)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2、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wǎng)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3、基金管理人在不損害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對以上限制進行調整,最遲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體上公告。
4、申購份額余額的處理方式:申購的有效份額為按實際確認的申購金額在扣除相應的費用后,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5、贖回金額的處理方式:贖回金額為按實際確認的有效贖回份額乘以申請當日基金份額凈值并扣除相應的費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6、基金份額凈值的計算,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3位,小數(shù)點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產生的誤差由基金財產承擔。
五、申購費率和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各項費用。
(1)投資者在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前端申購費,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申購費率
100萬元以下 0.8%
100萬元(含)—500萬元 0.5%
500萬元(含)以上 1000元/筆
(2)投資者在申購B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后端申購費,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如下:
持有時間 后端申購費率
1年以內(含) 1.0%
1年—3年(含) 0.6%
3年—5年(含) 0.4%
5年以上 0
(3)投資者在申購C類基金份額時不需要交納申購費用。
因紅利自動再投資而產生的基金份額,不收取相應的申購費用。
2、贖回費用
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用的25%歸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登記結算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xù)費。
本基金對A類、B類及C類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在投資者贖回時收取。
A類、B類及C類基金份額適用變動的贖回費率。贖回費率按持有時間遞減,具體費率如下:
持有年限 A類、B類基金份額
贖回費率 C類基金份額
贖回費率
30天以下 0.1% 0.1%
30天(含)—1年(含) 0.1% 0
1年—2年(含) 0.05% 0
2年以上 0 0
3、本基金的申購費率、贖回費率最高不得超過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基金合同》約定的限額。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限制內,基金管理人可決定實際執(zhí)行的申購、贖回費率,并在《招募說明書》中進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認為需要修改費率時,應最遲于新的費率開始實施前依法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六、基金份額凈值公告
從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九年七月七日